为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有效地实施党内监督,使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内民主生活会按党委会和支部委员会两个层次进行,党委委员要坚持过好党委会和支部的双重民主生活会。党委民主生活会参加人员为党委委员,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参加人员为支部全体党员。
二、党内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两次,也可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召开。
三、民主生活会应坚持自我教育为主的原则,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
四、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加强领导班子和党支部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4、全面实施政务公开情况。
5、上级指定的内容及其他重要问题。
五、民主生活会召开日期及议题,应提前三天报告上级党组织,以便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
六、民主生活会召开前的准备工作
1、确定中心议题。 2、广泛征求意见。
3、发出会议通知。 4、作好发言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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