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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与商贸学院关于主修能力学分的补充规定(试行)  

金融与商贸学院关于主修能力学分的补充规定(试行)
作者: 来源: 日期:2017/3/31 15:45:32

金融与商贸学院关于主修能力学分的补充规定

(试行)

根据学校对主修能力的相关要求(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修得主修能力3学分)以及各专业的主修能力培养方案,现对我院学生主修能力学分做如下补充规定:

一、考取专业资格认证

考取学院认定的本专业相关资格认证,即可获得主修能力学分。

1、市场营销专业:

助理营销师、营销师四级等

2、旅游管理专业:

中文导游资格证书

3、会计学专业: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金融学专业:

银行从业资格证书、证券从业资格证书、基金从业资格证书等

:学生也可跨专业考取上述专业资格认证(不包括市场营销专业资格认证),可申请抵免专业主修能力学分。

二、参加专业资格认证考试

除营销专业外,截至毕业前学生如果多次参加考试后仍未获得证书,根据其学习态度以及努力程度,达到相关标准,即可申请抵免专业主修能力学分。

1、旅游管理专业

至少参加2次中文导游资格考试,且平均成绩达到当年合格线的85%

2、会计学专业:

至少参加3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且平均成绩达到合格线的85%

3、金融学专业:

至少参加5门次资格考试,且平均成绩达到合格线的85%

:包括跨专业考取的专业资格认证。

三、参加相关专业比赛

如果学生参加省级及以上专业比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同时在实习过程中被评为优秀实习生,即可申请抵免专业主修能力学分。

:如果学生参加校、院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比赛并获奖,毕业前累计积分达到1000分时,可视为获得省级及以上比赛三等奖。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一等奖:1000

二等奖:500

三等奖:400

四等奖:300

五等奖:200

六等奖:100

四、参加专业技能考核

毕业前经学院专业技能考核评定小组现场鉴定考核,达到专业技能(按行业相关标准)合格标准,同时被评为优秀实习生的,即可申请抵免专业主修能力学分。

 

上述补充规定报请校教学管理部门备查。未尽事宜由校、院两级专家讨论通过可修改备查。

最终解释权属于金融与商贸学院教学委员会。

 

金融与商贸学院

3/15/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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