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与商贸学院关于主修能力学分的补充规定
(试行)
根据学校对主修能力的相关要求(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修得主修能力3学分)以及各专业的主修能力培养方案,现对我院学生主修能力学分做如下补充规定:
一、考取专业资格认证
考取学院认定的本专业相关资格认证,即可获得主修能力学分。
1、市场营销专业:
助理营销师、营销师四级等
2、旅游管理专业:
中文导游资格证书
3、会计学专业: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金融学专业:
银行从业资格证书、证券从业资格证书、基金从业资格证书等
注:学生也可跨专业考取上述专业资格认证(不包括市场营销专业资格认证),可申请抵免专业主修能力学分。
二、参加专业资格认证考试
除营销专业外,截至毕业前学生如果多次参加考试后仍未获得证书,根据其学习态度以及努力程度,达到相关标准,即可申请抵免专业主修能力学分。
1、旅游管理专业
至少参加2次中文导游资格考试,且平均成绩达到当年合格线的85%。
2、会计学专业:
至少参加3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且平均成绩达到合格线的85%。
3、金融学专业:
至少参加5门次资格考试,且平均成绩达到合格线的85%。
注:包括跨专业考取的专业资格认证。
三、参加相关专业比赛
如果学生参加省级及以上专业比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同时在实习过程中被评为优秀实习生,即可申请抵免专业主修能力学分。
注:如果学生参加校、院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比赛并获奖,毕业前累计积分达到1000分时,可视为获得省级及以上比赛三等奖。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一等奖:1000分
二等奖:500分
三等奖:400分
四等奖:300分
五等奖:200分
六等奖:100分
四、参加专业技能考核
毕业前经学院专业技能考核评定小组现场鉴定考核,达到专业技能(按行业相关标准)合格标准,同时被评为优秀实习生的,即可申请抵免专业主修能力学分。
上述补充规定报请校教学管理部门备查。未尽事宜由校、院两级专家讨论通过可修改备查。
最终解释权属于金融与商贸学院教学委员会。
金融与商贸学院
3/15/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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