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诚邀全国英才
1.学院简介
渤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现有职工73人,其中专任教师68人,专任教师中教授19人,副教授27人,具有博士学位者35人。学院拥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政治学三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一个法律专业硕士点。
学院成立以来,主持和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项目、辽宁省社科基金项目、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项目、辽宁省教育厅项目等各类项目150余项。其中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6项(含重点项目3项),项目经费共计570余万元;出版各类专著与教材20余部,在《马克思主义研究》《马克思主义与现实》《政治学研究》《社会主义研究》等学术期刊发表论文300余篇,其中核心期刊100余篇;获得教育部第七届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辽宁省教学成果奖、锦州市社会科学成果奖、辽宁省思想政治理论课“精彩一课”、“优秀教案”、“精彩课件”等奖项40余项。
2.招聘范围
我院因学科发展建设需要现招聘以下学科及专业相关博士及以上人才:
3.人才范围
3.1 第一层次。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3.2 第二层次。中组部“千人计划”(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人选;中组部“万人计划”(国家特支计划)杰出人才;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
3.3 第三层次。中组部“万人计划”(国家特支计划)领军人才;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3.4 第四层次。中组部“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
3.5 第五层次。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省级(自治区、直辖市)高层次人才称号获得者(如辽宁省“攀登学者”及相当于该层次人才称号获得者)。
3.6 第六层次。省级特聘教授及相当于该层次人才称号获得者。
3.7 教授、副教授、优秀博士。已获得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的博士副教授或教授,引进时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或成果突出的优秀博士,引进时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
3.8一般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4. 人才待遇
说明:
(1)1-6层次人才服务期间,住房仅有使用权,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拥有个人产权,协议年薪为税前,个人在教学与科研取得的成果根据渤海大学有关文件予以奖励。
(2)学校为引进的教授、副教授、优秀博士、一般博士提供房源,按照职工内部购房价个人购买。
(3)所有在职博士享受博士津贴1200元/月,按12个月发放。
5.联系方式
电子信箱:370872568@qq.com
电 话:0416-3403818
联 系 人:赵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