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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管理制度

  一、党员必须积极参加党的组织活动,按时交纳党费,努力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二、党员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党员在思想和工作上有什么问题,出现什么情况,都应及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
  三、党员较长时间外出必须向党组织报告,说明外出的理由、时间、地址等。党组织对外出党员过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情况,要详细记载。临时性、间断性外出的党员,应参加所在组织的各项活动;外出时间长、地点不固定的党员,由所在组织负责,定期保持通信联系。外出党员应主动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
  四、对外出地点比较固定,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党员,一般应转出正式组织关系;外出时间在2-6个月的党员,要出具证明信或流动党员活动证。
  五、党员因身体原因,参加组织生活困难的,由组织派人向其传达党的重要文件和党内重要活动,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他们。
  六、党员因工作调动,必须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组织关系转接由党员本人办理。
七、党组织每年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进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通过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表彰优秀党员,处理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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