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岗位职责
一、负责全院的教学、科研、师资培养和行政工作,贯彻执行上级的方针、政策、任务和规定,对外代表学院,对内领导全院工作,向校长负责。
二、积极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努力适应各类学生的求学需要,办出本院特色,多出人才,多出成果。督促完成校绩效考核各项指标,承担考核责任。
三、主持本院院务工作会议和院长办公会议,传达上级指示和部署本院工作。可建议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由院长主持,讨论本院的重要工作。督促各副院长和所属各单位领导的工作,协调上下左右的关系,以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每学年围绕一个创新重点开展工作,包括启动、落实、完成。
四、组织教师开展“教书育人”活动,与学院党委一道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严格执行学籍管理条例,做好学位授予的初审工作。监督完成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能够随时接受评估检查。
五、负责检查本院所属干部岗位责任制执行情况,做好本院考勤工作和执行请假制度。配合学院党委做好所属干部和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管好本院经费、设备,开源节流,贯彻勤俭办学精神。关心本院教职员工的生活福利。
六、学院各项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配合好学校的维持稳定工作。
七、完成学校下达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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